中新網商丘12月19日電(劉鵬 曹哲)冒充軍隊領導行騙的案例已屢見不鮮,騙子們使盡渾身解數、巧設層層陷阱,無非就是為了獲取巨額詐騙所得。但河南一女子王某在伙同他人策劃實施五起詐騙、並獲取數百萬元贓款後,反而被同伙所騙,贓款分文未得。儘管並未參與分贓,但王某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,罰金10萬。
  12月19日,河南省民權縣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冒充軍官行騙案。早在8年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就開始了行騙之路。每次行騙,王某均離不開以軍隊為幌,或稱自己是軍隊親屬,或直接以軍部政委身份現身犯案。
  據公訴機關指控,2006年7月,犯罪嫌疑人王某謊稱在軍隊有親戚關係,能為商丘市居民劉某的孩子辦理正規軍校生,以跑關係需要費用為由,多次騙取劉某現金28.8萬元。
  2008年2月至2009年8月,王某伙同吳某(已判刑)再次犯案,多次冒充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工程局山東分局政委、局長身份,分別以給馮某辦理現役軍人為名,騙取馮某現金5萬元,騙取馮某之外甥趙某10萬元,並以向馮某轉包山東省聊城市一個老年公寓的裝修工程為名,騙取馮某20萬元。之後,王某又以給民權縣城關鎮居民趙某辦理現役軍人為名,騙取趙某現金5萬元;以給商丘市梁園區居民丁某之子辦理現役軍人為名,騙取丁某現金5萬元;以給民權縣城關鎮居民朱某辦理子女上軍校為名,騙取朱某現金36萬元;以承包工程為名,騙取民權縣城關鎮居民張某20萬元。
  據瞭解,除2006年7月王某首次單獨犯案後,獲取了詐騙所得贓款。其餘5起伙同他人實施的詐騙,王某因被同伙吳某忽悠,詐騙贓款分文未得。
  民權縣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王某單獨、或伙同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因被告人王某在參與上述的五起詐騙中,未參與分贓,且認罪態度尚可,可酌定從輕處罰,隨對其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女子冒充軍官詐騙百萬 被同伙忽悠分文未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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